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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这不是私生子该知道的事,我想我己经证明了这一点。”沉默落在我们之间,最后切德沉重地叹了口气。“唔。也许吧!这几个月我也在研究冶炼,但我只研究出它不是什么,还有用哪些分式想改变它是无效的。我找到的唯一疗法,是对任何事都有效的一种最古老的方式。”我把先前正在看的卷轴卷起来绑好,感觉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没猜错。“国王命令我指派一项任务给你。”那年夏天,在3个月中,我为国王杀了17次人。要不是我先前已经出于自愿和自卫杀过人,做起来可能更困难。
这项任务表面看来或许简单,只需用到我、一匹马,和好几篮下了毒的面包。我骑马到曾经有旅人遭到攻击的道路上,等到被冶炼的人来攻击我,我就逃跑,一路扔下面包。如果我是普通的士兵,也许不会那么害怕,但我这一辈子都习惯靠原智来让我知道四周其他人们存在,因此在我感觉起来,这项工作简直等于是要我蒙着眼进行。而且我很快就发现,遭到冶炼的人不只是普通工匠平民而已,我毒死的第一批人里就有几个是士兵。算我运气好,他们把我拖下马来的时候其他大多数人都在忙着争抢面包。我左肩上深深挨了一刀,那道疤痕现在还在。他们强壮又善于打斗,而且打斗的时候似乎是组成一个团体,或许因为他们过去还是完整的人时就是受这样的训练。我差一点就没命了,危急中我对他们喊说他们只顾着跟我打,却让别人把面包吃光实在很傻,于是他们把我丢下,我才得以挣扎爬回马背上逃走。
用在这项任务的毒药并没有不必要的残忍,但为了使些微剂量也能奏效,我们必须选用药效强烈的。被冶炼的人得不到好死,但这是切德所能调配出来最快速的死法了。他们热切从我手中抢过死亡,我不需要见证他们口吐白沫、全身痉挛的样子,甚至也不需要看见他们散落在路上的尸体。当若干被冶炼的人死掉的消息传到公鹿堡,切德放出去的传言早已四处流传,说他们是吃了游到溪流里产卵之后死掉腐烂的鱼。尸体被亲属收回去安葬,我告诉自己说他们可能松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说那些被冶炼的人只是死得快了一点,免得到冬天活活饿死。于是我习惯了杀人,差不多有20个人因我而死之后,我才碰上一个需要面对面动手杀死的人。
而杀那个人也没有原先想像的困难。他是个小贵族,在涂湖外拥有土地。消息传到公鹿堡,说他一时发脾气殴打仆人的女儿,把那女孩打成了傻子。这已经足以让黠谋国王不高兴了。那个小贵族完整偿付了血债,仆人接受了,也就表示放弃要求国王主持公道的权利。但几个月后,女孩的表姊来到宫里求见黠谋国王,请求与国王单独面谈。
我被派去验证那表姊的说法,亲眼看到女孩像狗一样被绑在小贵族的椅子旁,而且她的肚子渐大,己经怀有身孕。所以,在他一边用精致水晶酒杯斟酒敬我、一边请我跟他说说公鹿堡国王的宫廷里有什么新消息的时候,我不难找到机会拿起他的酒杯对着光看,称赞杯子和酒的品质都很精良。几天之后我离开,完成了任务,带着我答应要替费德伦找的纸张样品启程回家,小贵族祝我一路顺风。当天小贵族就开始身体不适,等到他又流血又口吐白沫地在癫狂中死去,已经是差不多一个月之后的事。那表姐收容了女孩和女孩生下的婴儿。一直到今天我都毫不后悔,不管是对杀了他这件事本身,还是对我给他选择的那种痛苦缓慢的死法。
除了为被冶炼的人散播死亡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服侍主人惟真王子。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端着托盘走上他那座塔去的情况。我本来以为塔顶会有守卫或者哨兵,但是没有。我敲敲门,没有回应,于是我悄悄进房。惟真坐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夏天的风从海面上吹进房里。在闷热的夏日,这明明是间令人偷快的房间,光线既明亮、空气又流通,但我却觉得这里像牢房。窗边有他坐的那张椅子,旁边放了张小桌,房间的角落和墙边堆积着灰尘和零零星星、早就枯萎的铺地用芦苇。惟真坐在那里,下巴垂在胸前似乎在打盹,但我的感官察觉到整个房间都因他的努力而震动着。他头发凌乱,下巴有一天没刮的胡渣,衣服黏住身上。
我用脚把门关上,把托盘端到小桌上放下,站在旁边静静地等。几分钟后,他从先前所在的不知什么地方回来了。他抬头看我,脸上带着他旧日微笑的幽魂,然后低头看托盘。“这是什么?”“是早餐,大人。大家好几个小时之前都吃过了,只有你还没吃饭。”“我吃过了,小子。今天一大早。那鱼汤难吃死了,应该把厨师吊死才对。没有人应该一大早起床就面对鱼肉的。”他看起来不甚确定,像是某个心智衰退的乡下老头在回想青春岁月。“那是昨天,大人。”我揭开托盘的盖子。热面包加蜂蜜与葡萄干、冷肉、一盘草莓,还有一小钵用来沾草莓吃的鲜奶油,每一样东西分量都很少,几乎像是给小孩吃的。我把冒着热气的茶倒进放在一旁的茶杯里,茶里调了很浓的姜和薄荷,以盖过磨碎的精灵树皮的涩味。
惟真瞥了茶一眼,然后抬头看我一下。“切德从来不肯罢休,是不是?”说得那么随意随口,仿佛堡里每天都有人提起切德的名字似的。“如果你要继续下去的话,就需要吃东西。”我不置可否地说。“我想是吧!”他疲倦地说,转身面对托盘,仿佛盘子上那些精心摆放的食物只是又一项需要他做的职务。他没滋没味地吃了食物,然后很有男子气概地一口把茶喝掉,足把它当成药来喝,没有被姜或薄荷的味道骗过。吃到一半,他停顿下来叹口气,往窗外看了一会儿,然后他似乎又回来了,强迫自己把每一样东西吃光。他把托盘推开靠在椅子上,似乎筋疲力尽。我呆瞪着他看。那茶是我亲自调的,那么多精灵树皮足以让煤灰一头撞破马厩的墙冲出去了。“王子殿下?”我说,他没有动弹,我轻轻碰了碰他的肩膀。“惟真?你还好吗?”“惟真。”他覆述,彷佛神智恍惚。“对,我比较喜欢你叫我惟真,而不是大人或王子殿下或主人。这是我父亲的第一步动作,把你派来。唔,我或许会出乎他的意料。但是,对,你就叫我惟真吧!跟他们说我吃了,说我一如往常地乖乖听话,把东西都吃了。你去吧,小子,我还有工作要做。”他似乎努力振作起自己,眼神再度变得遥远。我尽可能安静地把盘子堆放在托盘上,朝门口走去,但当我拨开门栓时,他又开了口。“小子?”“大人?”“嗯,嗯!”他摇手警告我。“惟真?”“力昂在我房里,小子,你帮我带它出去好吗?它很渴望出门跑跑。没必要让我们两个都这样变得又干又瘦。”“好的,大人,惟真。”于是那只如今已经过了壮年的老猎犬就交给了我照顾。我每天从惟真的房里带它出来,一起到后山上、悬崖上、海滩边去打猎,追捕已经多年没出现在这里的狼。正如切德所料,我的身体状况差透了,一开始我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跟得上这只老猎犬。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恢复了正常水准,力昂甚至抓过一两只兔子给我。如今我已经被放逐在博瑞屈的领域之外,于是毫不顾忌地随时使用原智。但我很早以前就已发现,虽然我能跟力昂沟通,可是我们之间没有深厚的牵系,它并非总是听我的,甚至也不见得总是相信我。如果它是只幼犬,我相信我们之间一定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但它老了,它的心已经永远给了惟真。原智不是用来统辖动物的,只是让人略微瞥见它们的生活。
我一天三次‘爬上那道陡峭盘旋的楼梯,去哄惟真吃东西,哄他讲几句话。有些时候我好像是在跟一个小孩或者心智衰退的老人说话,有些时候他会问力昂好不好,问我公鹿堡城里的事情。有时我会出门去进行其他任务,连着好几天不在堡里。通常他似乎都没注意到我不在,但有一次,在我肩上挨了一刀的那次行动之后,他看着我用不灵活的动作把他吃完东西的空盘子堆放在托盘上。”他们一定会张着大胡子的嘴巴大笑不已吧!如果他们知道我们动手杀死自己人的话。“我冻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就我所知,知道我进行那项任务的人只有黠谋和切德。伹惟真的眼神又飘向远方,我无声地离开。
我开始把他四周的环境做了些改变,虽然不是刻意这么做。有一天我在他吃东西的时候把房内扫了扫,然后当天晚上扛了一袋铺地用的芦苇和芳香药草上去。我本来担心我会打扰到他,但切德教过我怎么样安静行动。我动手干活没跟他说话,而惟真好像也没注意到我的来去,但房里变得清爽了,薇薇利亚花和铺地用药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精神一振。有一次我进房的时候,发现他坐在那张椅背硬梆梆的椅子上打盹,于是我拿了几个靠垫来,他接连好几天都没管那些靠垫,然后有一天他终于照自己的喜好把垫子摆起来。房间里还是空空译注:前文中切德叫斐兹每天去服侍惟真4次,此处又说3次,疑是作者疏漏,非手民之误。洞洞的,但我感觉到他需要这样才能保持专心一致,因此我拿来给他的东西都是提供最基本最简单的舒适,没有织锦挂毯或帷幔,也没有插在花瓶里的花或者叮叮当当、滴滴答答的时钟,只有一盆盆正在开花的百里香来缓解缠扰他的头痛,然后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日子,拿了条毛毯来替坐在敞开窗前的他遮雨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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