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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这个来给你。”我转过身,看见他站在我房门进来一点点的地方。我连门开的声音都没听见。他伸手递出一个用细绳绑住的小皮袋。“这是什么?”我问,试着不让他在我声音里听到那些花或那个娃娃。“’海之清涤‘。”我扬起眉毛。“清肠子用的泻药?用来当贺礼?我想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适合,但我要带去的这些药草是可以在山区种植生长的。我不认为一一”“这不是贺礼,是给你的。”我情绪复杂地收下那个小袋。这是一种药效格外强劲的泻药。“谢谢你想到我。但我旅行的时候通常不容易生什么病,而且——”“你旅行的时候,通常没有被人下毒的危险。”“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我试着做出轻松、开玩笑的语气。我想念弄臣惯常的怪表情和嘲弄语句,但两者在这番对话中都付之阙如。“我只是要说,如果食物不是你自己准备的,你就最好少吃或者根本下要吃。”“包括那里的所有宴会和庆祝活动吗?”“不,只包括你不想被毒死的宴会和活动。”他转身要走。“对不起,”我匆忙开口。“我不是有意要闯进去的。我想找你,当时又好热,房门没有扣住,所以我就进去了。我不是有意要窥探的。”他背对着我没有转身,问道,“你觉得那里很好笑吗?”“我……”我想不出该说什么,想不出该用什么方法向他保证,我在那里看到的一切只会留在我自己的脑海里。他跨出两步,动手关门。我脱口而出,“看到那里,让我希望我也有个地方是专属于我自己的,就像那个地方是专属于你的。我希望我也能有一个自己的秘密所在。”门停住,差一手之宽就要关上了。“听我一点忠告,你或许能活着回来。思考别人的动机的时候,你要记住不能拿你自己的斗去量他的麦子。他用的度量衡标准可能根本不一样。”然后房门关上,弄臣离去。但他这最后一句话够晦涩、够令人觉得挫折,因此我想他也许已经原谅了我擅闯他房间的事。
我把海之清涤塞进背心里,不想带它,但现在又不敢不带它。我环顾房间,但这里一如往常是个光秃秃、实用性的房间。我的行李是急惊风师傅负责打包的,因为她怕我会把新衣服弄乱弄脏。我注意到我前襟上的图案己经不再是那头被斜线划过的公鹿,改成了一头低下头准备以椅角发动攻击的公鹿。“这是惟真下令改的。”我问她的时候她只说了这么一句。“我比较喜欢这个图案,比原先那个划线的鹿头要好,你不觉得吗?”“我想是吧!”我回答,这番对话也就到此为止。有了名字,有了纹饰。我对自己点点头,把那箱药草和卷轴扛在肩上,下楼去跟队伍会合。
我下楼时遇到惟真正要上楼,一开始我几乎认不出他来,因为他上楼的样子像个步履蹒珊的老人。我让到一旁让他通过,他瞥向我,我才发现是他。那感觉很奇怪,见到一个原本熟悉的人却宛如陌路。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现在简直像是挂在他身上,原本记忆中他那头乱蓬蓬的黑发也参杂了灰。他朝我心不在焉地微笑,然后仿佛突然想到什么,拦住了我。“你要到群山王国去了?去办婚礼?”“是的。”“帮我个忙好吗,小子?”“当然。”我说,被他锈哑的声音吓了一跳。“在她面前为我说点好话。我当然是要你讲实话,不是叫你撒谎,但请你为我说点好话。我一直觉得你对我满有好感的。”“是的,”我对着他逐渐离去的背影说。“确实是这样,大人。”但他没转身也没回答,我的感觉就跟先前弄臣离开我时一样。
庭院里满是人和动物。这次队伍里没有车,因为进入山区的道路路况之坏是出了名的,为了加快前进的速度,因此决定以驮兽代替车子。王室队伍要是迟到没赶上婚礼可就难看了,光是新郎不在场就已经够糟糕。
当作礼物的那些牲畜好几天前就己经上路了。这趟行程预计要花两个星期,我们排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好有点缓冲余地。我把那口杉木箱放在一头驮兽身上绑好系牢,然后站在煤灰身旁等待。虽然院子里的地上铺的是鹅卵石,但炎热的夏日空气中还是尘土飞扬。尽管事前经过好一番详细的计划,队伍看起来依然相当混乱。我瞥向帝尊最喜欢的贴身侍仆塞夫伦。帝尊一个月前把他派回公鹿堡来,详细指示他要做什么样的衣服。塞夫伦走在阿手后面,慌慌张张告诫着他什么,不过不管他劝告的内容是什么,阿手看来都没耐心听。急惊风师傅最后一次交代我如何照顾我的新衣服时曾经透露,塞夫伦要替帝尊带去的衣服、帽子和配件实在太多,一共要用3头驮兽才能载得了。我猜想照顾那3只动物的职责是落在阿手身上,因为塞夫伦虽是个非常好的贴身侍仆,但跟大型动物相处不怎么拿手。帝尊的手下唠得笨重地走在他们两人身后,一副脾气暴躁没耐心的样子。他那宽厚的肩膀上扛了另一口箱子,或许塞夫伦紧张的就是要多载这样东西的事。他们不久就消失在人群里看不见了。
我很惊讶地看见博瑞屈,他正在检査那些配种用的马匹和要送给公主的牝马身上的缰绳。我心想,这应该是负责管马的人该做的事吧!然后我看见他骑上马,这才明白到他也是这支队伍的一份子。
我环顾四周看看有谁陪他,但除了阿手之外没看到任何一个我认识的马僮。柯布已经跟帝尊在颉昂佩了,所以博瑞屈自己担起这份职责,这点倒不令我惊讶。
威仪也在这里,他骑在一匹优秀的灰色牝马上等待,那种毫无表情、神色淡漠的模样几乎不像人。身为小组成员的他已经变了很多。他以前是个有点婴儿肥的年轻男子,话不多,但态度和悦;他跟惟真一样有一头乱蓬蓬的黑发,我听过人家说他跟惟真小时候长得很像。我心里想,等到他的精技工作愈来愈繁重,他恐怕会变得更像惟真。他会出席婚礼,为惟真担任类似一扇窗户的角色,在帝尊代替哥哥说出誓词的时候做见证。帝尊的声音,威仪的眼睛,我忖道。那我是扮演什么的?他的匕首吗?
我骑上煤灰,恨不得能赶快启程,离开这些互道再见、最后再交代几件事的人。我向艾达神祈祷,希望我们能赶快出门上路。歪歪扭扭的队伍好像永远都没办法到齐,赶在最后一分钟绑上、拴上的行李也好像永远弄不完。然后,几乎是很突兀地,旗子举起来了,号角声响了,一整列的人员、马匹、背着重物的驮兽也开始移动。我抬头往上看过一次,看到惟真在塔顶上走出房外来目送我们离开,我朝他挥手,不过在这么多人当中他大概是认不出我。然后我们就出了大门,沿着蜿蜒的山丘小径离开公鹿堡,向西前进。
这条路线会把我们带到公鹿河的河岸旁,我们将在公鹿和法洛两大公国交界处附近涉过宽阔浅滩,然后穿过法洛的广阔平原,见识到我从不曾遭遇过的酷热,一直到蓝湖。到了蓝湖之后,我们会着一条发源自群山王国、名字非常简单就叫冷河的河往上游走。通商道路从冷滩开始,穿过山间、山下,然后一路往上再往上通往风暴隘口,继续延伸到雨野原的浓密葱郁森林。但我们不会走到那么远,我们只要到头昂佩,那是群山王国最类似所谓城市的地方。
如果把这种行程中无法避免会发生的一些事排除在外,这趟旅程可以说满平淡无奇的。等到一开始的3、4天过去,一切就稳定下来变成很单调的例行公事,唯一有变化的只是我们经过的地方。一路上每一个小村落的居民都跑出来迎接我们、延迟我们,致上地方官员对王储婚礼的祝福与恭贺。
不过等我们到达法洛的广阔平原之后,就很少碰到这类小村庄了。法洛的肥沃农地和贸易城市都在偏北的酒河沿岸地带,离我们的路线很远。我们穿过法洛的平原地区,那里的居民大多是四处游牧的牧人,只有冬天才会聚集起来变成城镇,沿着通商路径定居下来度过他们所称的“绿色季节”。我们经过一群群的绵羊、山丰、马匹,偶尔也会经过一群那种危险、瘦高的猪,他们称之为“哈拉嘎”;但我们与那个地区的人的接触通常都很有限,只有远远看见他们圆锥形的帐篷,或者某个牧人从马上站起身、高举着手杖向我们打招呼。
阿手和我又重新熟稔起来。晚上我们会一起生堆小火煮东西、一起吃饭,他会告诉我塞夫伦是多么紧张兮兮,怕灰尘弄脏了丝袍、怕毛皮领子被虫蛀、怕天鹅绒在这一路长途跋涉之下磨损成碎片。至于唠得给他带来的问题就比较让人笑不出来了,我自己对那个人的印象本来也不好,阿手则说跟他一起旅行很让人受不了,因为他好像老是在怀疑阿手要偷帝尊行李里的东西。有一天晚上唠得甚至来到我们的火堆旁,辛苦地做出了一番模糊又间接的警告,不许任何人阴谋偷窃他主人的东西。不过除了这类不愉快的场面之外,我们的晚上都过得很安宁。
好天气继续持续,虽然我们白天热得流汗,但晚上的气候则很温和。我把毛毯垫在身体下睡觉,很少需要再另外盖东西。每天晚上我都检査我那口箱子里的东西,尽量让那些植物的根不要完全干掉,也尽量避免让卷轴和木牍在箱子里移来蹭去造成磨损。有天晚上我被煤灰的一声响亮嘶鸣惊醒,觉得那口杉木箱的位置好像有点移动,但我很快检査了一遍箱里的东西,一切都井然有序。稍后我跟阿手提起这件事,他只问我是不是被唠得传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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