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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过的村庄和牧人常提供我们新鲜食物,而且给的量都非常慷慨,因此我们一路上没吃什么苦头。在穿过法洛国境的路上,露天的水源或许没有我们期望的多,但我们每天也都能找到泉水或者积着灰尘的井可以取水饮用,所以这一点也不算太难受。
我很少看到博瑞屈。他比我们所有人更早起床,走在主要队伍的前面,这样他照顾的那些马就可以吃到最好的草、喝到最干净的水。我知道他会希望他那些马到达颉昂佩的时候是处在巅峰状态。威仪几乎也是看不见人,虽然名义上这趟行程是由他来管辖,但他把实际的管理工作交给他仪仗卫队的队长,至于他这么做是出于明智还是懒惰,我就不知道了。总之他大部分时间都独自一人,不过倒是允许塞夫伦服侍他,并跟他睡同一个帐篷、一起用餐。
对我而言,这旅程几乎像是重返童年。我要负责的事情很少,阿手又是个好旅伴,不需要特别问他他就会说出一大堆故事和闲话。我常会几乎一整天都没有想起来,等我们到达目的地之后我要杀死一位王子。
这个念头通常是在我深夜醒来的时候出现。法洛的夜空似乎比公鹿堡更缀满繁星,我会一边盯着星星看,一边在脑海里演练各种杀死卢睿史的方法。我有另外一个小木盒,很小心地包在装着我衣物和私人用品的那个袋子里。给那个小木盒装东西的时候,我煞费思索又充满焦虑,因为这项任务必须达成得非常完美,事情必须做得干净俐落,不可以激起一丝一毫的怀疑。而且时机也很重要,不能让他在我们还在颉昂佩的时候死掉,不可以有任何事情让婚礼染上半点明影;他也不能死在公鹿堡的婚礼举行、婚姻安全确立之前,因为这样可能会被视为不祥的预兆。要安排这样的死,可不容易。
有时候我纳闷,为什么这件事是交给我而不是交给切德。这是不是某种考试,要是我失败了就会被处死?切德是太老了无法面对这项挑战,还是太珍贵了,不能冒这项任务的风险?或者只是因为他照顾惟真的健康必须寸步不离?如果我制止自己去想这些问题,接下来纳闷的内容就变成我是不是该用某种药粉刺激卢睿史已经受过伤的肺’让他活活咳死。或许我可以把药粉洒在他的枕头和床褥上。或者我是不是该给他某种止痛药,让他慢慢上瘾,最后在睡梦中死去?我有种冲淡血液的药,如果他的肺本来就已经慢性出血了,用这种药或许足以送他上路。我还有一种又快又致命又如水般无味的毒药,但我得想出办法,确保他会在某个足够遥远的未来吃下去。想这些事都无助于睡眠,然而新鲜空气和整天骑马的疲累通常都足以对抗这些念头,我一觉醒来多半又热切期待启程了。
我们终于看到了蓝湖,它就像是远方的一个奇迹。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离开海边这么久了,此时很惊讶地发现见到水让我行多高兴。我们队伍中每一只动物都在我的脑海里填满了清水的干净气息。愈朝那座大湖走,景物就变得愈绿、愈温和,我们很难制止马匹晚上吃太多草。
许多帆船在蓝湖上来来往往做生意,船帆的颜色各异,下仅表示他们卖的是什么,也表示他们是为哪个家族航行。蓝湖旁的住家是建在打入水中的桩基上。我们在那里受到款待,大啖新鲜的淡水鱼,不过以我这个吃惯海水鱼的舌头尝起来觉得味道很奇怪。我觉得自己俨然是个经验丰富的旅人,有一天晚上阿手和我简直对自己太刮目相看了,因为几个绿眼睛的女孩吃吃笑着来到了我们的火堆旁。她们来自当地一个买卖谷物的家族,带着色彩鲜艳的小鼓,每一个鼓的音调都不同,她们打鼓唱歌给我们听,直到她们的母亲边骂边找到这里来,把她们带回家去。这段经历冲昏了我们的头,那天晚上我完全没想到卢睿史王子的事。
我们现在往西北方前进,搭几艘我一点都不信任的平底驳船渡越蓝湖。到了彼岸,我们发现自己突然来到森林地,法洛的炎热天气也只能在记忆里回味了。我们的路线穿越广裔参天的杉木林,之间偶尔夹杂着几棵白桦树,烧过的地方则点缀着赤杨和柳树。马蹄踩在森林小径的黑土上,四周尽是秋天的甜美气息。我们看到许多不熟悉的鸟,有一次我还瞥见一头巨大的雄鹿,那颜色和种类我之前从未、之后也不曾看过。马匹晚上吃不到很多草,幸好我们从湖边的居民那里拿了谷子来。夜里我们生起火堆,阿手和我共用一个帐篷。
如今我们的路线是一直朝山上走,弯弯曲曲穿过陡峭的山坡与山坡之间,但高度确实是在逐渐上升。一天下午我们碰到了一个颉昂佩来的代表团,是派来欢迎我们并替我们带路的。之后我们的行进速度似乎就变快了,每天晚上还有乐手、诗人、杂耍艺人表演助兴,更有当地的佳肴可吃。他们尽一切力量来欢迎我们、款待我们,但我觉得他们非常奇怪,他们迥然的模样几乎让我觉得害怕。我常常要逼自己记住博瑞屈和切德都教过我的礼节,可怜的阿手则几乎是完全躲着这些新同伴。
从外表看来,他们大多数都是齐兀达人,也就是我预期的模样:个子高,肤色苍白,头发和眼睛都是浅色,有些人的头发则是红得像狐狸一样。这个民族的人肌肉都非常结实,男女皆然。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带着一把弓或者投石器,走路显然比骑马要自在得多;他们身上穿的是羊毛和皮革,就连最普通、最朴素的人也穿着上好的毛皮,彷佛这只是家常服装。他们步行走在骑马的我们身旁,跟上马匹的速度走一整天,似乎毫不吃力。他们边走边唱歌,那些长长的歌曲是用一种古老语言唱的,听来几乎偏向哀愁,但他们不时会穿插胜利或高兴的呼喊声。后来我得知他们是把他们的历史唱给我们听,好让我们更了解我们借由王子结盟的是什么样的民族。我想他们大多数是吟游歌者和诗人,用他们的语言说来就是”好客“之人,传统上都是派他们来接待客人,让客人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很高兴自己来了。
接下来两天,我们走的路愈来愈宽,因为我们离颉昂佩愈来愈近,有其他的小径和道路汇集于这条路,变成一条宽广的通商道路,有些地方铺着一层白色岩石的碎片。我们离颉昂佩愈近,队伍就变得愈壮观,因为有许多村庄和部族的代表团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从群山王国的远处前来,观看他们的公主与平地那位有权势的王子缔结婚约。不久后,在狗、马,和他们用来当驮兽的某种山羊包围之中‘在一辆辆装匿礼物的运货马车、各行各业各种阶层的人一家家一群群的尾随之下,我们来到了颉昂佩。
第二十章 颉昂佩
“因此让他们来吧!我所属的人民,当他们来到这个城市,让他们永远都能够说,’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我们愿意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让这里永远都有空间,让牛群和羊群(以下字句佚失)。如此,颉昂佩城里便没有陌生人,只有邻居和朋友,随意来来去去。”牺牲献祭的意旨在这一点和其他所有事情上都得到了遵守。
多年之后,我在一片残缺的齐兀达神圣木牍上读到这些字句,由此终于了解了颉昂佩。但在我第一次随着队伍骑马上山前往颉昂佩的时候,我对于所见到的景物感到既失望又惊异。
那里的寺庙、宫殿,以及公共建筑,不管是颜色还是形状都让我联想到巨大的郁金香花苞。这些建筑的形状,是继承自当初创建这城市的游牧民族用兽皮撑开搭建的传统营帐,至于颜色则纯粹是因为山区民族喜欢让所有东西都色彩缤纷。为了迎接我们的到来以及公主的婚礼,每一栋建筑都重新染色过,因此颜色鲜艳得近乎俗丽。最主要的颜色似乎是深浅不同的各种紫,以黄色衬托搭配,但每一种颜色都不缺。最好的比喻或许是,这就像是突然来到了一片穿透雪地与黑土长出来的番红花园,因为山区光秃的黑色岩石和深绿色的长青树使这些建筑的鲜艳色彩显得更加炫目。此外,这座城市本身座落地点的陡峭程度完全不输公鹿堡,因此当你从山下仰望,城里的各种色彩和线条看起来是一层一层的,就像在花篮里插得错落有致的花朵。
但当我们逐渐走近,我们看到在各大建筑之间充满了帐篷、临时搭盖的小屋,和各式各样遮风避雨用的小棚架。因为在颉昂佩,只有公共建筑和王宫才是永久性的,其他全都是来来去去的人民,到这里来看看首都,来请他们称之为”牺牲献祭“的国王或女王王持公道,来造访存放着财宝和知识的地方,或者只是来跟其他游牧人交易互访。部族来来去去,搭起帐篷在这里住上一个月左右,然後某一天早上就只剩下一片光秃秃的空地,直到另一群人来暂住这块地方。然而这地方并不混乱失序,街道都规划得整齐清楚,比较陡峭的地方也建有台阶。全城到处分布设置有水井、浴室、温泉,垃圾和污物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管理。这里同时也是一个绿色的城市,边缘都是草地,让带着牲畜和马匹来的人可以在那里放牧,而搭建帐篷的区域则以遮荫树木和水井作为分界。城里处处是花园、花朵、修剪成各种形状的树木,精心照料的程度胜过我在公鹿堡里看过的任何东西。造访此城的人在花园里留下他们的创作,可能是石雕或木刻,或者是涂留鲜艳色彩的陶制动物。就某一方面来说,这里让我想起弄臣的房间,因为这两个地方都充满了纯为追求悦目而创作的色彩和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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