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8章

小说:步步生莲[精校]作者:月关字数:3581更新时间 : 2017-07-30 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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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回到霸州丁家,因功而被封为执事。若此时的耗子还是原来的那个痴痴呆呆的耗子的话,恐怕也就会安于现状,找个原由将董小娘子收为私宠,金屋藏娇了。
  可是,这么做的后果当然就是,龙从大海困在浅溪中,一部本来应该是争霸天下的传奇,变成了只能关上门来进行争夺财产的内斗,再也无法生莲,更别提成为一个人心归附的英雄了。
  当然,构思巧妙的月大将耗子成为执事这件事情,巧妙地伏下了暗线——必将受到为争家业的承业二少所排挤,这也就正应了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古语。
  当你见惯了高山,还会认为低矮的平丘就是那高耸入云的脊梁么?
  当你看到了大海,还会认为潺潺流淌的小溪就是那撼人心魂的澎湃么?
  同理,把目光放到更广阔天空的小耗子,又怎么会把自己局限于霸州丁家这一草一木之上呢?
  当然,虎脱牢笼归山林,龙腾九霄翻云雨的小耗子,要想成功,就一定要往高处走,此时,便慢慢地由枭雄气质转变为英雄气节了。
  而这一点,在与钦差大臣程德玄的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上,便凸显的更加淋漓尽致。不把自己的目光盯在戴在头上的乌纱上,也不放在做官就要来不得一丝污点的政绩上,而是把目光放在了五万的黎民身上。此时的耗子已经在无意之中做到了一个英雄所不能抵达的高度。
  一个英雄或许看破了利,但是未必看破得了名。而此时的耗子,则脸红脖子粗地吼道:“老子是谁并不重要,眼下最重要的是,这五万老百姓是咱们软硬兼施地从他们家门里炕头上一个个拖来的,咱们许诺的是给他们比在北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让他们去白白送死!这三千五百个兵,既然吃兵粮拿兵饷,战场丧命马革裹尸也是理所当然,可是死也要死的值得,外面还有一千个兵,有禁军、有边军,我杨浩不管他们是吃的是赵家的粮还是拿的折家的饷,我只知道,我们并肩作战过,我们联手杀敌过。我们是袍泽,我们是兄弟,有活路。就决不能把兄弟往死路上领!”
  当此一句,便值得每个有良知的哥们挑起大拇指,赞一句:“好汉子!好兄弟!真英雄!”
  若在寻常写手看来,此时的西北战事便也与耗子无关了,可是,月大为了让耗子的英雄气节再度蓬勃起来,便让一休哥跃马南来,护驾萧太后,更救下与耗子休戚与共的红颜——罗冬儿。并由此牵扯出一段儿女恩怨来。
  也只有这样,才使得耗子有在万马军中以一人之力,救出重病在身的狗儿马燚的条件,当然也因为此,才使得一休哥立下必生擒耗子,然后在他的琵琶骨上栓个铁链,做自己的一条看门狗来羞辱耗子,并以此显示自己威武来博得红颜一顾的誓愿来。
  当然,这些都不足使耗子成为名至实归的英雄。真正让耗子成为英雄的那一折戏就是断桥。
  看到这里的时候,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拍案叫绝——好一个耗子,好一个月关!
  在断桥之时,月大让耗子在千军万马的惨烈厮杀中,在无数弃子九死无悔中,凸显得更加血性,也更加人性。
  ——涛声隆隆,水雾漫天,在他后面,是如狼似虎地扑过来的契丹勇士。当看见唐焰焰要冲动地跑回来,杨浩急忙向她一指,坚决地摆了摆手,指了指天,指了指地,指了指。。。
  他认真地做着每一个手势,他不懂手语,只是用一些自己能够理解的手势,向他们表达自己最后的遗言:“主意是我出的,如今总算把你们带出了生天。我的心中本有未了之事,但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我的使命尽了,但我对得起这一路赴死的军民。天大地大,能有这些好男儿共赴于难,我很开心。如果有缘,我们大家来世再见吧。。。”
  书至此,已经将一个有血有肉的英雄完整地刻画出来。让人不得不举杯醉觞,赞一句,好一个菊花关!再赞一句,好一个步步生莲! 


墨韵留香:评论及同人 杂谈(续聊作品)

  发表人:出生在七夕
  以前是潜水一族,今年为了关婶高调了几把,还被置顶了两把,其实有点汗颜,几年社会的蹉跎,自己能感觉到文笔水平和起点的等级(幼儿园2年级)是差不多了,所以小生所言只希望能得到诸君(女王?)会意一笑。
  其实一开始关婶就给步步订了基调:篇幅堪比甚或超越回明的小说,所以开头在丁家的那一段虽然有点长有点纠结,但其实是合乎情理的,毕竟有太多的坑要挖,太多的线要埋,万事开头难,当开头理顺了,精彩自然而然会接踵而来,这不,这几天的情节着实让筒子们兴奋了一把!小生也是颇为的亢奋,因此来此啰嗦几句。
  什么是好的小说,或者说容易被读众接受的小说应该是什么样的,步步或许可以值得借鉴。爽文确实是可以让读者得到一时的痛快,但往往在高潮后就会产生深深的空虚感,茫然而疲乏。步步的这几章的确让我们得到了一种痛快,但不同的是,这种感觉是带有余韵的,在激动过后再重新细读一遍虽心情已有平复,但仍能读出别样的感觉。
  杨浩其实只是个普通人,其实和你我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他换成了你我,或许也不会比他做的差。不要反驳我,千个人,千张嘴,千种言,我只是将我读出来的写出来而已,没必要争执。
  杨浩能步步生莲有什么优势?是超强的武力,还是超高的智商?
  超强的武力可以成为打手,超高的智商可以成为科学家,但却都难成为最后的踏莲之人。更何况他穿越后的阶层决定了他不会有大把的金钱去培植自己的势力,一个仆人(其实他一直是个仆人,在离开丁家前)就是您见了会膜拜在他的王霸之气下吗?
  但其实他是有优势的,因为他是穿越而来的。穿越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巨大的优势,到不是说对历史的走向知道的很清楚(其实连学文科的对宋初都不会了解太多,我就是学文科的,而杨浩更不是历史学家还是学专门宋史的),而是一种“度”,可以解释为见识、眼界和心态。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一个村庄的两个小伙,一个一辈子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一个外出游学历练,他们的智商可能一样,但当二人重聚在一起时,差距是显而易见的。杨浩回到了古代,他不会比古人聪明多少,但见识上却比古人多了不止七八车。
  当他的生活还比较顺利的时候,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纠结于丁家没有离开,人总是有潜力的,总是需要外因刺激的,毕竟是小说,他还是离开了丁家。有的书友对于杨母的去世有些纠结,但我要说这其实才是能触动一部分人的心灵的。一个孝子或者说真正有情有义的人,母亲的意义实在是太特殊了,为了母亲,这类人真的可以忍耐很多,没有亲身感受或接触的人是无法想象的,而在失去母亲后,这类人才能真正的实现蜕变,而杨浩应该正是这样的人。
  所以说,关关最可爱的地方就在这里,这几章确实让人看的很激动,但在细品后却发现此处是应有之意,当你将前篇和这几章再串读后你才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鲜活,他虽普通如你我,但有颗情义心,所以他才能做出如此壮烈之事,为何筒子们看到这无不热血沸腾,那是因为在心灵深处,我们也希望自己是那个有情有义有担当的人吧!如果是你,会不会也会那样的去做呢?
  说着说着就有点乱了,其实只是想表达一下观感。很多书友喜欢评论,这不是坏事,好的积极的评论相信关关也是喜欢支持的,但其实有些话说说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即可,无需带有强烈的个人意见,每个人的经历不同,得到的体会也会不同,将你的观感写出来其实就是表示你对这部作品非常大的支持了。
  最后在展望一下步步:随着小的高潮不断出现,故事也会越来越精彩了,就像关关所说的,西北一角即会如此热闹,偌大的中华更加值得我们去期待! 


墨韵留香:评论及同人 步步生莲之“爱之篇”

  发表人:神瓜
  大家好,我叫唐艳艳。我出生于西北唐家,是唐家家族中的乖乖女。你们知道吗,我从小出生尊贵,洗澡从来不用普通的山水。每每沐浴,我必定是在浴桶中倒入满满三脚桶的耶律牌大草原纯鲜牛奶,在慢慢加入经过温热的从高山上挑来的深潭净水,最后才铺上厚厚一层刚刚摘下的还带着晶莹露珠的玫瑰花瓣,我才宽衣解带下桶沐浴。故此小女子我养就了一身如绸缎般细腻顺滑的肌肤,连蚊子都站不住脚!!
  终于,在我16岁那年,我发现这种洗澡方式给我带来了些许烦恼。同龄的女子文胸都束的紧紧牢牢的,而我因为肌肤太滑嫩的原因,文胸总是不住的往下掉,唉~~!(甲道:“咳咳,放屁,你那是没胸的原因。”----乙道:“杨浩,你给老娘我闭嘴”)于是乎,我和我爱人杨浩的一段美好姻缘就此开始了!!
  依稀记得那是大雪纷飞的一年,我与姑姑一起去看我的小侄子。长途的跋涉使我的身子香汗淋漓,粘在衣服上,又黏又难受。于是,我就在接近广源城的一个大寺庙中住了下来。就是这里,我的人生轨迹来了个360度的大转弯。(甲道:“你傻啊360度,不是原地打转吗?”已怒道:“杨浩,老娘我肚子饿了,滚去做饭去!”)那天风和日丽,艳阳高挂,姑娘我轻解罗裳正准备泡个温水澡,谁知一个王八蛋(~~咳,我相公)突然把隔层的木板给推翻了,我当时就傻了,完啦,完完整整保存了16年的如玉的身子就这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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