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小说:若即若离[饶雪漫]作者:饶雪漫字数:3521更新时间 : 2017-07-31 16: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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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我们有空在秋天的校园里漫步,脚步凌乱,胳膊碰着胳膊。事实证明,读书是很折磨人的好心情的,叶细细的“淑女屋”不穿了,变成很随意的白色体恤。我漫不经心地问她:“想考哪里的学校?”
  “想和他考到一起。”叶细细抿嘴笑着说:“我们都喜欢上海。”
  “很好啊。”我说。
  “天意你笑一个吧。”叶细细忽然说,“我想看你笑。”
  “神经。”
  “是真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可是你真的好久没笑了。”
  “哎,别让我为难好么?”我求她。
  她耸耸肩:“好吧,我亲爱的冰美人。”
  也许我真的很少笑,但其实我的心情并不算是太坏,除了在家里,会感觉到轻微的压抑。
  博文的葬礼结束后,我和妈妈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说是“长谈”。其实差不多都是她说我听。最后的结果是:只要我期末考试能进前二十名,以前的一切便一笔勾销不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所谓的“以前的一切”都代表着些什么,但为了耳根清静,我差不多是屈辱地接受了这个协议。
  叔叔听我说到“屈辱”,笑得什么似的。然后他敲我的脑门一下转开话题说:“复旦中文系,南大中文系,北大中文系,你向往的是哪一所?”
  “我向往有什么用,还得人家要我呢。”我酸溜溜地答。
  “努力呗,你又不笨。”叔叔说,“你生来就是学中文的,我看你发表的作品,比那些作家的写得还要好!”
  “高考才不管你这些!再说了,我妈说是垃圾。”我说,“就说我才在少年文艺上发表的那篇小说《欲望的舞蹈》吧,我妈一看这题目就差点晕过去,我就知道她想歪了,其实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对自由生活的一种渴望而已,哎!”
  “哈哈。那你现在还写东西么?”叔叔问我。
  “没空。”我说。
  我在撒谎,我早就已经找出了那篇曾打算写给博文但中途停止的长篇小说重新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坐在电脑前敲字的时候,只要想到博文,灵感就会绵绵不绝且不断闪光,比我任何一次的写作都要轻松和迅速。
  我愿意相信叔叔所说的,总有一天我会痊愈。或许写作,就是治愈伤口的最佳方式吧,就像凌夏可以在他自己的歌声中感受到极致的快乐一样,写字让我有飞翔的感觉,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我都无法做到放弃。
  至于发不发表,反倒成了其次。
  “天意以后就当个作家吧,”叔叔说,“我支持你。”
  “其实文章写得好的人很多啊,哪里有那么容易。”我谦虚地说,“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也许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这话挺有见地!”叔叔笑着说:“对了,你明天去跟丁老师说一声,他儿子我已经重新安排了,让她不必再担心。”
  “老丁一直想请你吃饭。”我说。
  “呵呵。”叔叔只是笑。
  “对不起,叔叔。”我低着头说。
  “你这孩子,好好地干嘛说对不起?”
  “我知道都是因为我,所以你才不能坚持你的原则。”
  叔叔宽慰地看着我说:“瞧,都会说体贴人的话了,谁还敢说我们天意不够成熟?”
  “拜托,我都快十八了呃。”
  “多好的年纪!”叔叔说,“我做梦都想回到十八岁!要不是常常跟你在一起,我真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老啦!”
  “那这个周末我们再去听歌?”看他心情好,我赶紧试探着问。
  “真是对不起,这个周末我出差。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啊,”他捏尖了嗓子学我说话:“不过呢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是一种幸福,你说对不对?”
  对呀,没错。
  所以为了幸福一回,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决定去听歌。
  叔叔这块挡箭牌不在,为了避免妈妈无休无止的询问,我决定拉上叶细细。叶细细很高兴可以做我的同谋,因为她也正被学习搞得头晕目眩极需放松。那晚七点,叶细细来我家喊我,以到同学家补课为由,我们很容易地撒了谎,不到八点已经稳稳地坐在了秀水Bar里面。
  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多,凌夏看到我们走过来说:“喏喏喏,两个坏丫头,快考试了还来泡吧。”
  叶细细嘻嘻笑着说:“你就是凌夏吧,天意老在我面前夸你。我倒要来见识一下你到底唱得有多好,是不是她吹的!”
  “是吗?天意你老夸我?”凌夏盯着我说:“牛皮破了我可不负责任哦。”说完,朝侍应一招手说:“给两位小姐来两杯澄汁,我请客。”
  “NO,NO,NO,红酒!”叶细细胡闹。
  “真的?”凌夏问。
  “到这种地方喝澄汁还给人笑死。”叶细细说,“天意你别怕,有我罩着你。”
  “我怕什么,还怕喝不过你?”我说。
  “那两位小姐悠着点,不能都醉了,背一个我还背得动,背两个就成了问题。”凌夏说到这里,台上的乐队已经在用音乐催他,他朝我们挥挥手,赶紧上台去了。
  凌夏说:第一首歌,乐队今天才写完的,叫《凌晨两点的秀水街》。
  “有意思。”叶细细晃着脑袋说:“听听看。”
  凌夏的声音极具弹性,低的时候显得深情迷离,高的时候又格外轻松自然,不经意之处还会有一些略微沙哑,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
  凌晨两点
  我走在无人的秀水街
  那年的秋天
  我们在这里许下永远
  今天的你
  已经飞到海角天边
  于是今年的秋天
  一直都没有过完
  哦,这没完没了的秋天
  哦,这短得可怕的誓言
  哦,我无法忘掉的从前
  哦哦,这凌晨两点无人的秀水街
  ……
  叶细细在我耳边说:“我敢说,这家伙是在这条街失恋的,瞧他那深情的样!”
  “这是表演而已。”我说,“怎么样,唱得如何?”
  “还行。”叶细细挺专业的样子,“不过乐队这样唱是没前途的。”
  “那要怎样?”我问她。
  “太深情了些,要颓废你懂不懂?”她一边说一边扭着身子怪声怪气地唱起来,“我不想活了,活了没劲,我他妈不想活了……”
  我赶紧捂她的嘴:“唱什么呢,吓死人!”
  “真的!”叶细细很认真地说,“我去看过很多地下乐队的表演,都是这样子的,过了十二点,还唱带点‘色’的呢,他们这种清纯派,呼呼,要吃香很难哦。”
  “呀!”我瞪大眼说,“看不出来你这家伙挺前卫的,这种表演也去看?”
  “不是啦。”叶细细赶紧晃着双手,“这个是听说的,不是亲自见的。”
  “谁说的?于枫?”看她着急的样子,我故意逗她。
  “他?”叶细细把头凑过来说,“胆子小得像老鼠,你知不知道,他抱着我的时候会全身发抖,嘿嘿……”
  “Shut!什么呀!”我蒙住自己的耳朵说,“你是不是喝醉了,乱说!”
  “老实交待!”叶细细继续凑过来,逼供一样地问:“博文有没有抱过你啊?有没有,有没有?”
  有的。
  还记得那是一次下了晚自习,为了可以多走一会儿,我和他绕路回家。我们经过一颗很奇怪的树,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我靠在树边,他的手伸过来,扶住了树干。袖子轻轻地贴住了我的衣服。我不敢看他,于是仰起头来看天,满天的星星让我头晕目眩,然后他拉了我一把:“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那应该是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一场没完没了的发生在秋天的可恶的记忆。
  “打住吧。”叶细细喝下一大口酒说,“你的脸红了!”
  我有些恼羞成怒地夺下她的酒杯,往桌上重重地一放说:“别喝了,胡说八道的真是讨厌!”
  “是你讨厌!”叶细细忽然喊起来,“你整天板着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你的。可是我们有什么错呢,博文已经死了,死了!这是事实,你必须接受!”
  她的喊声太大了,以至于很多的人都转头朝我们看了过来,台上的音乐也做了稍稍的停顿,凌夏正一边唱一边担心地看着我们。
  “你没有权利让他那么担心。”叶细细的声音从高喊迅速地低了下来,夹杂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什么?”我不明白,“你说谁?”
  “于枫!”叶细细一字一句地说,“我说于枫!他关心你,他心里只有你,你不要装做不知道!你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整日楚楚可怜的就是为了得了他的关注和同情!”她说完,站起身来飞奔了出去。
  我总算是听明白了,可是,这都是什么鬼话!简直滑稽到了极点!
  我独自地坐着,脑子里乱作一团。就连沮丧,都全然失去了力气。
  一首歌完毕,凌夏很快就从台上下来了,他坐到我身边来问我:“你的朋友,她怎么了?怎么走了?”
  “她神经。”我说。
  “瞧你,可别哭。小姑娘们吵吵架是必然的事。再见面就会好啦。”
  “凌夏。”我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最近特别的背。”
  “那伸出手来让我给你算算命?”凌夏说,“让我看看你什么时候走运?”
  “你会?”我半信半疑,不过手心已经是放在了桌面上。
  “嗯。”凌夏看了看,煞有介事地说,“最近是背点,多事之秋嘛,等冬天到了就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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