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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雷尼挂上电话。布恩由走道进来,眉头深锁。
“这是逃漏税,是吧?”他问。
“依我看正是如此,”狄雷尼点点头。“坐下,放轻松,我将大概情况说给你听。其中有许多部分尚不明朗,不过我想应该说得通。”
狄雷尼往后靠坐在他的旋转椅上。他点了一支雪茄,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布恩坐在那张破旧的俱乐部椅子上,烟与火柴放在腿上。
“好,”狄雷尼说:“来吧……若你觉得我说得太离谱,或者你想补充什么,随时可以打岔。
“我们就从六年前开始说起。维多·麦兰的作品售价开始攀升,他也可以一年画出五十幅左右。这纯属臆测,不过杰特曼或许因而感到焦虑了。当然,他替麦兰卖画也赚了许多钱,不过也许他担心麦兰画得太多,画得太快。记不记得杰特曼曾说决定艺术品价格的因素之一是物以稀为贵?不过这一点暂且略过不提。六年前,维多·麦兰开始时来运转了。
“然后,赫罗兹医师突然告诉他,他得了绝症,他或许顶多只能再活三年。哇,晴天霹雳!依据赫罗兹医师的说法,麦兰听了之后大笑,不过我可不相信这样的消息不会令人震惊。麦兰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下子他得趁此余生更努力卖命,画得更快一些。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对艺术有狂热的创作者,他想了解一切,拥有一切,并将之呈现在画布上。然后他开始想——为谁辛苦为谁忙?国税局?他付的税已够多了,若他工作得越辛苦,卖得越多,课的税也越凶。将画留给继承人?如此一来国税局与纽约州政府都要抽取庞大的遗产税。”
“伍尔夫队长曾告诉过我们,麦兰对这一点的感受,”布恩说道。
“没错。于是麦兰去找杰特曼,告诉他这个问题,杰特曼带他去找朱立安·赛门。我猜一定是那个律师想出了这一套荒唐的诡计,怎么看都是讼棍搞出来的手段。毕竟,他们要冒着逃漏税的风险,那是触犯联邦法的重罪。不过赛门想出了一个诡计,可以将风险降到几近于零。”
“谁获利?”小队长问。
“谁获利?”狄雷尼笑着说。“我在前一阵子就曾问过我自己这个问题,当时也没有答案。麦兰要他的母亲和妹妹受惠,或许他不曾给过她们任何东西,或许他只给过她们一些小钱。不过他知道她们的日子只是还过得去,位于南亚克的家园即将荒芜破败。如今他来日无多,对此深感内疚。他要他的母亲和妹妹获利,让国税局一无所获;他们早就课了他大笔所得税了。我认为麦兰应该有这种念头。”
“他的妻子和儿子呢?”
“操他们的。麦兰应该会这么想,或许也会这么告诉杰特曼:操他们的。他的妻子自己每年有两万元的进帐,不是吗?她不会挨饿受冻的。而且维多认为他在杰特曼画廊所卖出的遗作应该够让他的儿子衣食无虑。那个孩子可以获得课税后一半的遗产,记住这一点。不,麦兰要他的母亲及妹妹成为大赢家。”
“这么说来多拉与埃米莉·麦兰也有参与了?”
“一定有;她们的谷仓就是用来存放作品的。我猜她们对维多罹患绝症感到难过——或许多拉就是因此而藉酒浇愁——不过她们想到谷仓内那一大堆的画作就会感到欣慰了,她们继承的遗产。以下是我推论他们运作的方式:
“假设麦兰在得悉来日无多之后,每年至少创作五十幅画作。其中十至十五幅交给杰特曼画廊依正常管道卖出。物以稀为贵,因此麦兰的作品价码不断攀高。其他二十五幅或更多的画就放在谷仓里,由麦兰或杰特曼趁着马莎·碧丝莉不在时以休旅车送过去。”
“还有当多拉与埃米莉·麦兰到纽约来与他共进午餐或晚餐时,”布恩说:“她们就用那部奔驰车载送画作回去。”
“没错,”狄雷尼点点头。“如果国税局查出来了,多拉与埃米莉·麦兰及杰特曼就会声称这些画作是二十年前的旧作,当时麦兰的作品行情是一幅:一百元。听着,那个家伙的的画风一成不变,没有人看得出来。你刚才也听到国税局那个人的说法。二十年前一幅一百是合理的行情价,麦兰可以每年送给他母亲及妹妹各三十幅,而且仍在合法的赠与限额之内。联邦政府要如何证明那些画是在最近几年麦兰的行情已达一幅十万以上时才画的?”
“他们必须有纪录才行,”布恩缓缓的说。“某种账册,就像是杰特曼拿给我们看的那本合法出售的账册。”
狄雷尼伸出食指比着他。
“你说对了,”他说。“你已经搞清楚了。有两套账册,杰特曼弄了一本账册,证明那些画是二十年前的作品,将之送给多拉与埃米莉·麦兰。当然,那是伪造的,不过国税局恐怕要耗费庞大的时间才能查清楚。”
“维多为什么不让多拉与埃米莉·麦兰在他生前先卖掉几幅作品?她们虽然必须因此而缴税,不过可以开始整修老家。”
“因为杰特曼说服她们,麦兰的画作行情仍在看涨,她们持有的越久,价格就越高。而麦兰遇害后,他的遗作行情更是涨停板。情况就是如此。听着,这套计谋是赛门与杰特曼精心设计出来的。至于他们的酬劳,我想杰特曼应该是与多拉及埃米莉·麦兰说好了。待维多过世后,收藏着的那些作品会慢慢出售,花十年或二十年卖出,藉此维持价码居高不下。杰特曼可以处理销售事宜,完全合法,而且可以从中抽取五成佣金。”
“他再从佣金中拨出若干当作赛门献计的酬劳。”
“那就是我的推论,”狄雷尼点点头。
“对了,”布恩说。“一定是如此。”
“当然,”狄雷尼说。“除了一点。是谁做掉了维多·麦兰?”
第16章
杰森·T·杰森觉得自己像个警探,即使他还没有正式升迁。他就像投入警界的大部分年轻人一样,认为警察工作就是应该如此:穿着便衣明查暗访,进行侦讯,侦破命案。他穿着制服在街上巡逻了三年,这个愿景已逐渐褪色,不过尚未完全消失。如今美梦已成真。
在布恩小队长的建议下,以及他老婆的协助下,杰森二号为他的刑警角色所设计的造型,看来像是来自南部内陆的乡巴佬。他戴着一顶栗色的绒毛呢帽,帽缘大约有四吋宽,有一颗像超级巨钻的人造假钻用别针固定在帽子的一侧,帽子上还有一根长羽毛随风摇曳生姿。
他穿着有流苏的鹿皮外套,里头是镶着褶边的紫色衬衫,钮扣一路敞开直到腰际。他的脖子上用珠形项链配挂着一个硕大的银色徽饰,紧身牛仔裤是某种黑色亮丽的质料,有点像皮裤,黄色马靴有厚大的鞋底及三吋高的鞋跟。杰森的老婆说他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是全纽约块头最大、最俗气也最色瞇瞇的皮条客,她要求他每次要由他们位于长岛的席克维尔住处进门出门之前,都要先披上一件雨衣,免得被左邻右舍看到了。他的两个小孩认为他们老爸这身行头是他们所见过最可笑的装扮,他斥责了他们几次才让他们不再大叫:“嘿,妈,超级种马回家啰!”
杰森对他的任务是乐此不疲。他喜欢与人相处,也发现与人交谈、聆听他们的苦恼并不难。他对自己庞大的身材不会太过在意,也发现或许正因为他身材魁梧,有些人喜欢别人看到他们跟他聊天或跟他共饮。那令他们感到自豪,彷佛他们是在与什么名流为伍。
他发现他每天都会花十二小时投入新工作,有时还不止,不过他与妻子珍妮塔谈过了,他们决定他应该全力以赴。这对巡逻警察而言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他能协助侦破这个案件,至少可以获得表扬,因此立刻破格升迁为三级警探也不是不可能。
他在读警校时已经受过一般的基本训练,当然,三年的巡街历练学到的更多,不过他以往的经历中并没有担任这项任务的专业背景。他告诉珍妮塔,如果没有埃布尔纳·布恩从旁协助,他或许会手忙脚乱。小队长教他一些这一行的诀窍。
例如布恩告诉他,假设你因为某种原因要跟监某人,而且你想查出他的姓名。你看到他和另一个人聊了几分钟,然后离开。然后你就可以上前找另外那个人谈,但是不要亮出警徽质问:“刚才和你交谈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这么做,那个人或许会拒不合作,或说谎骗你。不过你如果笑着上前说:“嘿,兄弟,刚才和你聊天的那个是不是比利·史密斯?”那个人很可能会说:“比利·史密斯?才不是呢,是杰克·钟斯。”
布恩说,杰森要进入下东区的酒吧时,也同样不应该大步走入向酒保亮出证件,将警方肖像画家绘制的西班牙裔妇女肖像拿出来问道:“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女人?”那人即使看过,这么一来很可能会佯装没见过。
小队长告诉杰森,比较妥当的方式是慢条斯理的晃入酒吧,点一杯啤酒,慢慢啜饮,待酒保不忙时,再若无其事的问道:“玛莉最近来过吗?”如果酒保说:“玛莉?我不认识什么玛莉,”这时杰森就可以说:“当然见过,兄弟,玛莉常来。看,我还有一张她的画像。”酒保可能还想装蒜,不过他也可能说:“噢,她啊。她不叫玛莉,她叫露西。”或乔安妮,或苏伊之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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