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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得他们夫妇俩能生活无虞的住在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高级住宅中。
但是以十年前的宽裕和今日物价上涨的指数作比较,仍然有所差距。虽不致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步调,但未尝不是一种隐忧。
狄雷尼细查各项开支,给艾迪和莉莎,及莉莎孩子们的赠礼。玛莉和希薇雅的服装及教育费用。对这些支出他不吝啬,只是……过几年,到这两个女娃上大学时,这笔教育费可能要五万多。一念及此,难免有些英雄气短起来。
他啃完碎牛肉三明治,喝完黑啤洒。侧耳细听起居室那边的动静。他听见一个女人的话声,想必是那位邀来演讲的心理学专家。
掐准了时间,他潜出书房,溜入厨房,蹑手蹑足的再往冰箱里拎啤酒。这次是舒立兹罐装的,然后疾步回书房。眼镜推高到头顶上。撬开啤酒,灌一口。塞一嘴鸡肉三明治。
他埋坐在转椅里,两脚搁在桌角上。心里想的尽是孩子。蒙妮卡的孩子,他自己的孩子。还有那个他们俩唯一的儿子,一个出生才三个月,就因为呼吸道感染夭折的婴儿。那个棺材小得可怜啊。
吃喝一会儿之后,他听见起居室里的谈话声杂乱起来。他断定演讲已毕,自由讨论即将结束,接着上的就该是鳄梨、酸酪色拉。他能避开这一劫,真是明智之举!
书房与起居室相通的一道门突然打开,一位年轻女士举步进来。一看见他,惊得一退。
“啊呀!对不起。我以为这是……”
他使劲的站起来,面带微笑。
“没关系,没关系,”他说。“门厅外边,靠近前门那里大概就是你要找的地方。”
“谢谢。真不好意思。”
他轻描淡写的摆摆手。她带上了门。他重新入座,竟以方才的这个意外,做着对自己观察的机会考验。从那位女士进门到出门前后大约是五秒钟。
他默诵着,她是一名白种女子,年纪约摸三十五岁,身高五呎六吋左右,体重一百二十磅,金发,长度及肩,三角脸,鼻子瘦削,嘴唇略翘。戴金质圈形耳环。着草绿色羊毛宽松式服装。左手腕挂着阿拉伯数字的手表。没有穿丝袜。鹿皮皮鞋。说话有明显的大舌头,脚胫骨上贴了块OK绊。
他一笑。不坏。如果要在一排人里辨认她或者提供特征让警方的人像画家作最明确的素描,都毫无问题。不坏。他还是不折不扣的一位警察。
上帝,他是多么的怀念这个职称。
他陷入了沉思,不止一次的想着当初请辞声威并重的刑事组组长,选择退休一途是否正确。而当时请辞的理由,居然是因为职务和混账狗屎的政治扯上了关系。
如今反躬自问,所谓政治压力原是莫须有的东西。事实在于,他本身承受不住这些压力而生成的一份儒弱。也许一个强人在抗拒市政当局那批耍阴谋、勾心斗角的男男女女之时,可以完全做到他想做的一切。他抗不住,就只有妥协让步,以图生存。
只是,他仍旧——
思绪被一阵轻促的敲门声打断,这回是响在通往厨房的那扇门上。
“请进。”门开了。
狄雷尼挣起身子,赶上前,握住了对方伸出来的手。
“小队长!”他笑得开怀。
02
几分钟之后,埃布尔纳·布恩小队长已坐上了破皮椅。狄雷尼的转椅也转了方向,以便两人谈话时不受桌子的阻碍。
这位前任组长并以箭步冲进忙碌的厨房,为客人带着了一桶冰块、一瓶苏打水。布恩本来是个酒鬼,竟有两年滴酒未沾。狄雷尼为自己调了一杯淡的威士忌苏打。
“我是来接蕾贝嘉的,”布恩解释着,“她们还没吃完。我这一来希望没有打扰你,组长。”
“没有没有,”狄雷尼诚心的说。他指着乱七八糟的书桌。“搞这些退税单。一个晚上够我受的了。来,说说看,对新任的主管感想如何?”
两个人说回家常,聊些警局的闲事,谈了差不多十五分钟。大部份的数据都由布恩提供:谁升,谁调,谁退休。
“他们又把警力调回这边来了,”他告诉狄雷尼。“特勤组起不了作用。”
“这事我看到了,”狄雷尼点头道。“还留着一部份特勤人员吧?”
“不多。我现在就在那里面。是城中北区一个属于重大犯罪案件的单位。”
“对你很合适,”狄雷尼由衷的说。“你有多少人手?”
布恩不自在的扭扭身子。“呃,一个月前有五个。现在有二十四个,明天早上他们会带个小队长过来。”
这位前任刑事组长大为惊讶,只是尽量不表露出来。他好奇心重的注视着布恩。眼前这人似乎精疲力竭,眼圈泛黄,身体佝偻无神。看上去目前最好能让他睡足二十四小时的觉,再吃上一顿热呼呼的饭。
布恩是瘦高个子,走起路来无精打采,外表松散。一头姜黄色的头发,面容苍白,满是雀斑。总有四十了吧,仍旧一副生涩、老实的态度,一份孩子气、逗趣的笑容。
狄雷尼曾经在维多·麦兰凶杀案与他共事过,知道他不灌老酒的时候,是个极好的刑警。布恩心思细密。对于公事任劳任怨。遇上需要要狠的时候,他就是头猛虎。
狄雷尼仔细的观察他。留心到他细长的手指微微发抖。这绝不是酒精作怪。蕾贝嘉在他发誓今后永远酒不沾唇之后才答应嫁给他。狄雷尼不相信布恩甘冒婚姻破裂的危险。
“布恩,”他终于开口,“我老实说一句:你看起来已经半死不活了。怎么回事?”
布恩把空杯置在椅子边的地毯上。身体朝前拱,两臂环着膝盖,细长的手指有一拍没一拍的拍着。他望着狄雷尼。
“又碰上同样形式的案子,”他说。“凶杀。”
狄雷尼瞪着他,小啜一口威士忌苏打。
“确定?”
布恩点点头。
“目前只两个,”他说,“手法完全一样;这是绝无疑问的。现在当然只能算是观测,等正式报告出来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两次雷同的凶案?”狄雷尼不免怀疑。“可能是巧合吧。”
布恩叹口气,直起腰,点根烟,朝后一靠,迭起两条瘦腿。
“也许是我们的想象,”他说。“可是自从那个“山姆之子”的事件发生以后,局里每个人都超敏感起来。也许我们是情急无奈的乱喊,“杀人狂!”不过,这两个案子确实相同。”
艾德华·狄雷尼组长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却仍视而不见。他内心升起熟悉的刺痛感,一种激动、一种挑战。更厉害的,是一股愤怒和不服输的决心。
“愿意说来听听吗?”
“当然愿意!”布恩接得热切。“或许你能探出一些我们忽略的蛛丝马迹。”
“那倒不一定。试试看吧。”
小队长布恩以快速刻板的腔调陈述事实。就像在向上级做报告。显然对这项调查下的工夫不少:述词毫无结巴含混的地方。
“第一个凶案:时间,今年的二月十五日。死者:男性,白种人,年龄,五十四岁。刺杀地点:大公园饭店九一四房。裸尸是在上午九时四十五分为清洁女工发现。死者喉管切开,下体剌伤多刀。死亡原因据验尸报告:失血过多。喉头的一刀并未致命。凶器:一种尖锐的利器,长约三吋。”
“三吋!”狄雷尼大叫。“天哪,那是小刀子,折刀!”
“可能,”布恩点头。“刀刃最宽约四分之三吋,这是据法医的判断。”
布恩拾起地上的杯子,嚼着冰块。语调慢了下来,结构也较前散漫。
“清洁女工敲了门进房打扫,她是个老妇人,眼力不太好。等到靠近床沿,站在血泊里,才看见他。她连声尖叫,昏倒。有个茶房奔进来。在他后面跟着两名客人。茶房用了房间里的电话,召安全组的人来,同时破坏了所有的印迹。安全人员带了助手赶来,他们又再请来了经理和经理的助手。终于迸出个有脑筋的人,拨了九一一。第一批警员到的时候,房里挤了大约有十来个人。歇斯底里的乱。我和现场勘察组的人差不多同时到达。难怪他们光火。就是第七骑兵队冲过,都不曾这么乱。”
“常有的事,”狄雷尼深表同情。
“我想也是,”布恩叹一声,“不过我们多少还是找着了一点所谓的线索。死者是个名叫卜乔治的珠宝批发商,丹佛市来的。经营的都是手工打的银质、镶土耳其玉和其他不很贵重的宝石首饰。他是来参加大公园举办的珠宝展览。那天是他到纽约的第二晚。”
“强行进入?”
“看不出,”布恩答。
他解释九一四房设置分隔式门锁——半弹簧、半插梢。门一关上。便自动落锁,但是插梢只有出门之后用钥匙搭上,或者在房内揿上。
“清洁女工进去的时候,”布恩说,“弹簧锁锁着,插梢没搭。好像凶手出去只是随手把门带上而已。”
狄雷尼同意这个说法。
“锁外面没有触摸过的迹象,”布恩继续。“现场勘察组把锁身拆开,发条上没有刮痕,没有油渍,没有蜡。所以很可能这个锁根本没有动过手脚;是卜乔治请凶手进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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