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小说:晚清七十年作者:唐德刚字数:3504更新时间 : 2017-07-31 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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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救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做“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之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项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穆罕默德原是个文盲。据说他那部《可兰经》,便是“上帝”(Allah)的圣意,通过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颇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来岁的富孀夫人,一口气笔录下来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HolyScriptures)当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衔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恺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型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俯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俊,“天父”还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藉辞笞挞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滋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新约圣经》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领(见《洪仁玕自述》)。清方的资料也有记载说“韦[昌辉]妻病危,医药无效,洪逆治之立愈”的故事(见半窝居士著《粤寇起事纪实》)。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openchallengetoscience)。二十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十九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秀全于三十一岁(一八四三)于广州三度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的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朞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附注】朞(jī):指时间周而复始。  
  本来在农村中搞群众组织,在中国任何朝代里(包括国、共两党)都是官家所不许的。君不见今日朝中邓小平等八老都在靠气功师保健、保命;但是他们对风起云涌的民间气功组织,马上就要下禁令了。“气功”何伤哉?“聚众”犯法也。因为在中国从“家天下”到“党天下”的传统里,“聚众”必然要“滋事”。滋事之小者,则不免集体械斗、打家劫舍、铲富济贫、吃大户、抢仓库、杀官绅、闹学潮……乃至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官家为防患于未然,也就对聚众滋事,严申禁令。文禁不了,使用武力镇压。有机枪、有坦克。杀他一条血路,则滋事者便鸟兽散,俟机再聚。没机枪、没坦克,又招安无方,那就揭竿而起,杀官吏、占城池,称王称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时所看到的那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  
  等到他再度翻阅六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他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分,把《圣经》窜改了七十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迨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身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洪、冯二人传教之初,他们在广西所传的大致也只是个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当洪氏于一八四四年底东归花县继续其塾师生涯时,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论乃日趋精密。据说在其后两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写了“五十余帙”的劝世诗歌。其三篇精品,我们也或可称之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们是:  
  《原道救世歌》  
  《原道醒世训》  
  《原道觉世训》  
  虽然写了这许多,秀全显然的还认为他悟道不深。因此他于一八四七年再去广州,向美国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IssacharJ.Roberts)处又学习了三个月。不幸的是罗氏是位头脑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华裔教徒对洪又大为嫉视,致使秀全未能如愿“受洗”便重返广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继续传教。  
  笔者细读秀全此时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颇觉其不可小视。相反的,我倒觉得它们是“中国宗教史”上一个大大的里程碑。  
  ——三篇振聋发聩之作。  
  理由是这样的:  
  我们这宗已有三千余年历史的“中华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和“敬鬼神而远之”的倡导之后,我们是个号称无宗教的民族。其实不然,我们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汉武好“方士”,到后来在社会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们世俗的宗教信仰却沉入一个很低级的“泛神论”(Pantheism);也可说是低级的迷信,却实际主宰了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中下级的社会生活。(超然物外的佛学,自当别论。但“佛学”与我们的社会生活实在没有太大的关系。)  
  没有一个高级的一神论的宗教作主宰,我们的社会里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远之”,可是鬼神既不放过他们,他们也“远”不了鬼神。原本是个“无神”的佛教,在社会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样,弄得遍地皆鬼,分身不得。  
  可是现在好了,世界万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作个东方的弥赛亚。他要禁绝一切“邪神”,独崇“上帝”——把中华民族自一个泛神论的迷信火坑里,“救”了出来。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义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国老百姓只许拜一个“真神”上帝,其它的什么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释迦牟尼、骊山老母、城隍土地、岳王关王、灶神门神、龙王阎罗、牛头马面、送子观音、财神菩萨、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至一般看相算命、堪舆风水、阴阳五行、三教九流……总之,“上帝”之外,一切牛鬼蛇神,均在禁绝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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