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小说:猜火车[欧文·威尔士]作者:欧文·威尔士字数:3510更新时间 : 2017-07-31 0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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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妈个蛋,臭傻逼!”“卑鄙”冷笑着,给了“双份伏特加”一个大嘴巴,将他抽倒在地。一颗白牙像子弹一样从他嘴里射出,落到几米之外的人行横道上。

“‘卑鄙’,你在干吗啊?”琼尖叫道。当警笛声响彻街道时,我们正忙着把那个瘫倒在地的二逼扶起来。

“这家伙,这家伙和他的傻逼朋友,就是砍伤我弟弟的凶手!”“卑鄙”怒吼着。琼看起来无可奈何。

“卑鄙”是在胡说八道。他的弟弟叫乔,几年前在尼德利(爱丁堡郊区地名)的酒吧让人砍伤了,而事实上,事端是乔挑起来的,他本人也没受什么重伤。再说“卑鄙”和乔之间还互相很讨厌呢。可从那事儿之后,那起流血事件就成了“卑鄙”与人斗殴的绝佳借口。每当酗酒之后与人动手时,他都可以表现得正义凛然。他就是这样。而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想待在他身边。

海瑟和我跟着“卑鄙”和琼走着。海瑟想要离开了:“‘卑鄙’真是有毛病,你看到他把别人的脑袋打成什么样了?咱们走吧。”

而我竟然对海瑟说谎了,我竟然为“卑鄙”的行为辩护起来。真他妈可怕。我就是没办法处理海瑟的愤怒。而且,让她消气儿是件麻烦事,还是说谎容易点儿。我们这圈人,碰到和“卑鄙”有关的事儿都会说谎,结果谎言越说越玄乎,竟然成了一个有关“卑鄙”的神话,就连“卑鄙”本人都相信了。他变成今天这副德行,我们也难逃其咎。

神话:“卑鄙”很有幽默感。

事实:“卑鄙”的幽默感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挫折和缺点上,而且通常都针对他的朋友发作。

神话:“卑鄙”是个硬汉。

事实:我个人是不会这么高度赞扬他的,因为真正的硬汉打架是不会带刀子、球棒、指套、啤酒杯甚至削炎的毛衣针的。大多数人都很胆小,不敢检验这条神话,但却总在怀疑。在一次打斗中,汤米就抓住了“卑鄙”的一些弱点,结果竟然一度打得难分伯仲。可见“卑鄙”并没有压倒性的优势。但必须得提醒的一点是,汤米身手虽好,江湖经验却不足,而“卑鄙”则在这两方面都表现不恪。

神话:“卑鄙”的朋友都喜欢他。

事实:大家只是怕他。

神话:“卑鄙”从不欺负朋友。事实:他的朋友都小心饲候着他,不敢去检验他会不会那样做。.而有时候,有人还是惹火了“卑鄙”,结果证明他也会欺负朋友。

神话:“卑鄙”会为他的朋友撑腰。

事实:如果一个天真的小家伙把啤酒意外洒在他身上,“卑鄙”一定会把他揍得满地找牙。如果是一个神经质的可怕角色对“卑鄙”的朋友发威,那他可就不管了。而原因是,可怕角色和"卑鄙"的关系通常比普通朋友更好。“卑鄙”和那些家伙是在少管所或监狱之类的地方认识的,那些地方可都是混蛋俱乐部。

不管怎么说,这些神话让我有了解决今夜这种棘手情况的理论基础。

“海瑟,我知道弗兰克脾气不好,但那些人搞得他的弟弟乔只能靠机器设备维持生存。‘卑鄙’一家人是很亲密的。”

“卑鄙”是个混蛋,这我己经习惯了。当我第一天到小学上课的时候,老师就对我说:“你坐在弗兰克·‘卑比’的旁边。”二年级时,这个场景重演了一遍。我当时非常用功学习,升到了高等班,就是为了摆脱“卑鄙”。后来“卑鄙”被退学了,转到了另一所学校,然后又被分派到一所伯尔蒙特的学校,我的学习却从此一落千丈了。我失去努力学习的动力了。不过无所谓,“卑鄙”不在身边就行。

后来,我到哥吉当了一个建筑见习生,学习木工活儿,还进了塔尔福德学院选修国家规定的课程。有一天,当我在餐厅吃着薯条,一个混蛋朝我走了过来,那家伙竟然正是“卑鄙”,他的身边还有另外一群流氓。他们来参加一个给问题青年开办的金属加工特殊学习班,这课程好像是在教他们如何制作凶器,而非为国家军队生产物资。

当我不学木工,转去大学上预科,后来又进了艾伯顿大学以后,我倒有点儿期望"卑鄙"出现在迎新舞会上了。那家伙一定会暴打那些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四眼大傻逼,因为他会觉得他们在“照”他。

“卑鄙”真是一个头等混蛋。短一点无人可以否认。可最大的问题是,他毕竟是你的朋友。你又能拿他如何是好呢?我们加快脚步,跟着他们在马路上前行。我们一行人,是倒霉到了极点的四个同路人。





一次失望(本节以”卑鄙”的视角叙述)


我记得这厮。我他妈很确定。我曾经认为他是条汉子,过去克雷吉中学的,对吧?他和凯文·史特洛纳那票人厮混在一起。一群大痞。别误会我的意思,过去我的确觉得这家伙有两下子。可是我记得,有一次有几个小伙子还问起,他是哪儿来的。一个小伙子说:“杰基(”卑鄙”看的那个人名叫杰基)!你丫是从戈兰丁还是罗伊斯丁来的啊?”这厮回答:“戈兰丁就是罗伊斯丁,罗伊斯丁就是戈兰丁(杰基的回答是错的,戈兰丁应读为”戈兰登”,苏格兰当地口音读为格兰丁,是爱丁堡的一个地名。而罗伊斯丁则应该是罗伊斯登,在格拉斯哥。两个地区不是一码事)。”这个狗屁答案让他在我心中的地位大为下降。当然,这他妈已经是学生时代的事儿了,多年以前了。

总之,前几个礼拜,我正和汤米、席克、“二等奖金”一起打台球,然后这个杰基,克雷吉的流氓校友,走进了酒吧。他连招呼都没跟我打。我记得以前在港口那边,还和他一起用石头砸扁过很多螃蟹呢。可是这厮却根本没认出我来,把我当成了陌生人……傻逼。

后来,这厮的朋友,一个肥脸痞子掏钱要打台球,我就指着另一个小崽儿说:“人家比你早来,先来后到。”其实那小崽儿的名字早就写在黑板上了,可如果我不出来说话,他就只能永远眼巴巴地等着了。

打架我可不怕。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的意思是说,我并不是那种爱找麻烦的痞子,但我现在手里还拿着一根台球杆呢。有必要的话,我能把它插到那家伙的屁眼里。这就是我的原则,绝对的真理。就像我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这样一来,那小崽儿就顺顺当当地交了钱,而且开始进球啦。肥脸痞子只好骂骂咧咧地坐下来。而刚才,我一直注意着杰基,那条硬汉——或者说,这厮起码在学校里算条硬汉。他一声不吭的,嘴唇紧闭,像个深藏不露的大痞。

汤米说:“嗨,弗兰克,那孙子是挑事儿呢么?”汤米这家伙从来都是什么都不怕。肥脸那伙儿人都听到了这话,但他们却全无反应。哼哼,肥脸,还有那个所谓的硬汉。如果要是打台球,我们倒正好二对二。“二等奖金”就算了吧,你知道,我倒是很鼓励这家伙打球的,但他这个人比赛起来总是蠢得要命,而且醉得连球杆都拿不起来了。现在还只是星期三的上午十一点呢,这孙子就醉成了这样。本来我们可以好好打几杆的,可那群痞子却拒绝了。我倒是没把肥脸放在眼里,但那个所谓的硬汉可真让我大失所望。说实话,这厮也是个怂货,我他妈真是失望透顶。操蛋。





老二问题


在我身上,要想找一根完整的血管,那可真是太难了。昨天我不得不把一管毒品打进了老二里,因为那儿才有我身上最完整的血管。这可不能养成习惯。实在难以想象,我的那玩意除了撒尿,还有别的用处。

门铃响了,操蛋,一定是那个操蛋的狗屎房东——巴克斯特的儿子。老巴克斯特先生,愿他魂归天国,从来就没因为房租而真正找过我的麻烦。他是个安静的老好人,每次他过来,我都会装装孙子,帮他脱掉夹克,请他坐下喝杯啤酒。我们会聊一聊赛马,以及五十年代希伯队的“五大巨星”,也就是史密斯、约翰斯顿、雷利、特尔巴尔和奥蒙德。虽然我对赛马和五十年代的足坛往事一无所知,但这也是我和老巴斯特唯一可谈的话题。久而久之,我竟然也变成这两个话题的行家了。聊了会儿天,我就会从这个老家伙放在夹克中的钱包里偷出一点钱来,放进自己的私囊。他总是带着大把现金在身上。然后,我就会把他自己的钱付给他当房租,或者干脆告诉他,我已经付过啦。

如果实在缺钱,我甚至会打电话把老家伙喊来,以便趁机下手。当变态男和屎霸也在这儿的时候,我们就会说水管漏水了,或者玻璃破掉了;有时候我们甚至会自己把玻璃砸破。有一次,变态男干脆用老式黑白电视机把窗户砸了个稀巴烂,然后再把老头叫下来,趁机偷窃。这个老家伙的钱包里简直他妈有个宝藏,就算我不下手,迟早也会被别的王八蛋抢走。

可现在,老巴克斯特已经去了天国,换成他那个脾气古怪的儿子。这厮竟然指望靠这么破的房子收租。

“瑞顿!”某人的喊叫通过信箱口传了进来。“瑞顿!”

原来不是房东,而是汤米。这孙子这时候跑来干吗?

“等一下汤米,来了来了。”

这已经是我连续第二天在老二上打针了。当针头刺进去的时候,它就像一只正被用来进行恐怖试验的海蛇。恶心的感觉与时俱增。毒品的力道直捣下身,我获得了一种魔术般的快感,然后直想吐。我低估了这些毒品的纯度,这一针打得有点儿多了。于是我深呼吸,振作了一下精神,旋即感到一股稀薄但强劲的气流在背上穿了个孔,注入我的体内。别紧张,这并不是吸毒过量的表现。我继续深呼吸,放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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