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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楚国率先称王(周礼天子以下,只能称“公侯伯子男”五爵),韩赵魏三家大夫成功地瓜分了晋国……
经常梦周公的孔子之所以一天到晚不爽,就是因为君不君臣不臣,诸侯个个尾大不掉,视破坏周礼为人生一大乐趣(八佾舞于庭)。
当修复制度无望时,孔子决定曲线救国,提出了“仁”。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有梯度地爱你周围的人。先爱父母,再爱兄弟,辐射开来,此即为仁。
如果说仁爱观是周礼的文化阐释,《春秋》就是周礼的课后练习。
但问题是再怎么练习也架不住秦国的暴力。统一六国后,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规范了君主对文官的任免。而在地方,郡县两级行政区划代替了封建,一直延续至清。
因此,容闳的讽刺的确很难反驳——春秋都没了,你还研究什么《春秋》啊?
儒教不是一天建成的
但王闿运也不是吃素的,当场普及历史常识:“东汉的《轻侮法》规定,如果父亲受到侮辱,当儿子的杀了侮辱他父亲的人,可以免除死罪。阳求就是因为杀了一个侮辱他母亲的郡吏全家,才被推举为孝廉。嘉许血亲复仇,主张原心推罪(根据事实推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动机邪恶,即使犯罪未遂也有罪。而出于善良犯下的罪行,则从轻发落),乃是《春秋》里的大义,我看一直继承得很好嘛。”
的确,始皇再威武,斩不断风俗。秦相李斯,挥舞着韩非的智慧之剑,教嬴政以势立威,以术驭臣,再用严刑峻法威逼,高官厚禄利诱,驱使万民如驱牛羊,不耕则战,战罢又耕,由是并吞天下,包举宇内。
然后一个生硬的剪切——不逾二世即亡。
何也?贾谊曰:“不施仁义。”
翻译成白话文:“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于是,董仲舒吸取“暴秦”的教训,煞费苦心地糅合儒法两家,正是想兼顾法家的效率和儒家的公平。当然,这种公平在孔子那仍然是相对的,仰求明君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毕竟种下了一颗充满可能的种子。
这才有了孟子的“民贵君轻”和荀子的“从道不从君”,再恨儒家的人也无法否认贯穿其中充满诚意的民本思想。
可惜,先贤的伟岸形象往往都被不肖子孙败掉。先秦儒家从未提过“三纲五常”。“忠君”是法家的私货,在孔子那儿,忠是有条件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到了孟子,更是“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众所周知,儒家和法家,就是一对冤家。儒家讲德治,法家讲法治;儒家重教化,法家重刑罚;儒家耻于言利,法家大谈利己;儒家对人性抱有希望,法家对人性充满绝望。
韩非在《五蠹》里把儒者归为社会的蛀虫。李斯变本加厉,直接着手操作焚书和坑儒。
于是,许多对人治传统深怀不满的人推崇《大秦帝国》,直接把商鞅拔高到孟德斯鸠的高度,似乎只要秦朝不灭,中国早就实现民主法治了。
其实,推崇法家不如推崇墨家。兼爱(一视同仁的爱)和利他主义虽然过于理想,却是这个民族的血液中最为缺乏的基因。
法家不等于法治,在于君主集立法和司法于一身,而又凌驾于法律之上。
董仲舒敏锐地看到,在中国,有些事可以做不能说(法家),有些事可以说不能做(儒家)。既如此,把两者结合到一起不就OK了?
当然,标签还是得贴儒家的,体制外给信心嘛!
其实,董仲舒最大的理论贡献是“天人感应”。
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都是原子,你吸进别人呼出的气,你吃下去的东西排出后化为土壤的一部分,你和山川草木是一体循环的,所以天人合一。
而董仲舒倾力打造“天人感应”的主要目的是帮君主建立起“君权神授,不可动摇”的神话。你为什么有喜怒哀乐啊?因为大自然有春夏秋冬;人体为什么有五脏啊?因为大自然有五行——没辙,封建迷信害死人,汉朝草民就信这个。董老师发挥演绎一下,指导你感应进而顺应,就是让你在对天顶礼膜拜的同时,对天在人间的代理人天子也做到俯首帖耳。
人事与自然完美结合,谁也不敢逆天而行。天子唯一要做的就是在天降灾害时下个罪己诏,用“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糊弄糊弄草民然后该干嘛继续干嘛。
三年目不窥园,董老师最大的收获是把“六经注我”练到了家。
《春秋》开篇第一句的“春王正月”表面上看只是寻常的时间记载,但在董老师看来,那就乖乖不得了了。
王道之端在于“正”,而按“春王正月”的顺序,“正”次于“王”,“王”又次于“春”。为什么?
因为春是季节,天之所为;正是人事,王之所行。所以这句话是孔子在教育君王要效法上天,端正自身,走上正大光明之道。
这扯淡的功夫真是堪比豆瓣的文青。
可见,汉承秦制不假,但官方意识形态已从法家转型为打包上市的“儒教”。
此教从一阴(法)一阳(儒)两个方面为君主集权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春秋时贵族共治天下、士民百家齐放的美好情景从此一去不复返。
当然你会问,原本冰炭不容的儒法两家,咋瞬间就水乳交融了?莫非董老师是502胶?
事实上,作为一介儒生,言必称《春秋》的董仲舒还是希望汉武帝能够推行仁政的,将“原心推罪”引入司法审判也自他始。但问题是,任何一种思想,无论激进还是保守,德治还是法治,一旦走入专制权力,最终只会变成同一个样子。
两千年历史告诉我们,是权力选择了思想,而非思想改造了权力。
于是,一幅吊诡的画面呈现在世人眼前。
《世说新语》记载了一则大儒范宣儿时的窘事。范同学八岁那年在后园挑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当即号啕大哭起来。有记者自作多情地采访他:“小盆友,是不是很疼啊?”谁知范宣当场正色道:“我不是因为疼才哭的,而是因为想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有丝毫损伤’的祖训!”
这条祖训是《孝经》的中心思想。伪书《孝经》是后儒假托孔子之名撰写的,将“孝”发挥到了变态的境界。
在孔子那,孝比较正常,主要是用来论证“仁”的。在他看来,孝(敬爱父母)和悌(友爱兄弟)是人天生就有不证自明的情感,而将这种对亲人的爱推及到朋友乃至众生,就是“仁爱”。
问题是再正常你也是始作俑者。“孝”就这么一路狂飙,飙到了《孝经》的高度。
当所有人都被《孝经》洗脑后(以满清入关时汉人“留发不留头”达到顶峰),律法却故意和“身体发肤”作对,陆续出炉了黥(刺面)、劓(割鼻)、刖(斩足)、宫(阉割)等独具匠心的体罚手段,力图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彻底击溃犯罪分子,使其在乡党面前抬不起头,从此自绝于人民。
于是,就像咖啡速溶了咖啡伴侣一样,儒家的“提倡孝”和法家的“被不孝”诡异地缠绕在了一起。
孝父(儒家)是虚的,是民间基础;忠君(法家)是实的,是最终目的。为了使父权转化为君权,历代统治者无不标榜“圣朝以孝治天下”。毕竟,先圣们早就做过社会调查了: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
春秋大义
这笔文化烂账,王闿运门儿清。他避实就虚道:“‘修身(士)、齐家(大夫)、治国(诸侯)、平天下(天子)’,先秦儒家确实处处比照周礼的封建之制。周礼有何不好?一个天子,多个诸侯,看似等级分明,实则天下是一个松散的‘联邦’,远较后世郡县制民主。董子之后,一经三传(《春秋》和对其最经典的三部解释《公羊传》《榖梁传》和《左传》)地位愈隆,周礼的贤君政治依然深刻地影响着庙堂。皇帝每遇事不决,只要臣子援引《春秋》的案例,圣裁往往遵循不二。”
容闳:“周礼好不好姑且不论。它好,也回不去了;它坏,就更要审视一下这本传之后世奉为圭臬的《春秋》了。”
王闿运:“哼!孔子作《春秋》,申明大义,裁定正邪,万世取信,一人而已。有何必要审视?有何必要立宪?《春秋》就是我华夏之宪法!”
半晌未言的张裕钊突然发话:“这倒不假。汉景帝时,窦太后偏爱景帝之弟梁王刘武,欲立其为储君。袁盎明确反对,引用的例子便是《春秋》对宋宣公的责备。”
王闿运见有人帮腔,颇为得意:“宋宣公死前没有遵循周礼传位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他的弟弟,后来的宋穆公。穆公死前,心怀感念,把位子又还给了宣公的儿子,即宋殇公。殇公即位后,穆公之子子冯不服,起而争之。宋国之乱,自此延续五代不绝。《春秋》因此推本溯源,认为‘宋之祸宣公为之’。而窦太后也被袁盎说动,打消了立梁王为储的念头。”
薛福成迟疑道:“如果我没记错,‘宋之祸宣公为之’语出《公羊传》。而《左传》的立场则相反,认为宋宣公‘知人’。”
王闿运的确是有意疏忽,但《春秋》不满宋宣公的做法却是事实(显然《春秋》除了喜欢吓唬乱臣贼子,更好吹毛求疵、责备贤者)。
黎庶昌显然站在容闳这边:“宋宣故事,《春秋》尚有定论。郑伯和共叔段的是非恩怨,孔子却只有一句‘郑伯克段于鄢’(郑伯在鄢地打败了段),爱憎褒贬,并不明显,以至于‘三传’便各主其说,后世更是歧说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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