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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才二十一岁,换了今天,就不可能哭得这么伤心。那天晚上真是哭得昏天黑地,两眼红肿,咽喉干涩。早上起来,我急得要命,用海绵浸着冷水洗脸,搽花露水,偷偷地敷粉,想把夜里大哭的痕迹掩盖过去。我平时不搽粉,这么一来其实反而招眼。同时,我还怕情不自禁地再哭,嘴角抽搐几下就可能引起灾祸,引出涌泉似的泪水。我记得自己曾推开窗户,探出身子,希望早晨清新的空气能拂散脂粉底下眼圈上的红肿,别让人一看就知道我哭过。太阳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明亮;白昼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和煦晴朗。蒙特卡洛突然变得友善而妩媚,成了世间唯一诚挚待人的地方。我爱蒙特卡洛,我的心头充满着柔情。我多么希望一辈子都住在这里。可是,今天就得离开!我站在这面镜子前最后一次梳理头发;我在这脸盆里最后一次漱洗;我再也不会睡在这张床上过夜;我再也不会去扭这个开关熄灯。我穿着晨衣在这普普通通的旅馆房间里踱步,沉浸在离别的怅惘之中,不能自拔。
“你没受凉吧?”吃早饭的时候她问我。
“不,大概没有。”这倒是根救命稻草。如果我的眼圈过分红肿,待会儿可以用这个去搪塞一阵。
“我不喜欢在打好行李之后还拖沓着不走,”她咕哝着说。“我们本应打定主意坐早一班车走。要是想想办法,大概能弄到票的。这样,我们在巴黎就可以多呆些时候。
打个电报给海伦,叫她不要凑我们时间了,另外想法子碰头。不知道——“她看看表,接着说:”我看让他们调车票还来得及,不管怎么样,可以试一试,你下楼去问问看。“
“好吧。”我是个十足的傀儡,由她随心所欲地差遣。我走进卧室,脱了晨衣,穿上那件从不离身的法兰绒裙子,套上自己缝的短褂。对于她,这会儿,我已不但是抱着冷淡态度,我开始恨她。这样一来,一切全完了,连早上这点时间也从我手里夺去,甚至无法在庭院里花半个小时——即使短短的十分钟也好——说一声再见!而唯一的原因就是没有料到早饭那么快就吃完,她厌烦了。好吧,既然这样,我也顾不得什么清规戒律,什么分寸和脸面。我砰地关上起居室的门,沿走廊奔去,等不及电梯来,就一步三级跑上扶梯,直登四楼。我知道他住在148号房间,我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地擂起门来。
“进来!”他叫道。我一边推门,一边已经有点后悔,勇气渐渐消失。因为昨夜睡得晚,他此刻也许刚刚醒来,头发蓬乱地躺在床上,火气特别大。
他正站在打开的窗户旁刮脸,睡衣外面套着一件驼毛茄克。与他一比,穿着法兰绒衣裙和大皮鞋的我显得十分臃肿,原先我还以为自己这样寻上门来颇有点戏剧性,殊不知不过是出洋相。
“怎么啦?”他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是来告别的,”我说。“今天早上我们就要走了。”
他直愣愣地看着我,接着把剃刀放在洗睑架上,要我把门关上。
我带上门。局促不安地垂手站着。“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他问我。
“真的,我们今天就走。本来决定晚一班车走,可是现在她又想赶乘早班车。我怕再也见不到你,我感到走以前必须再见你一面,说声谢谢。”
在我的想象中,这是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但它们还是笨拙地滚了出来。我浑身僵直麻木,觉得说不出的别扭。一刹那之间,我甚至想用“来劲”这个词儿形容他的为人。
“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
“她昨天才匆匆决定。她女儿星期六坐船去纽约,我们要同她一路走,所以要到巴黎去会合,然后再到瑟堡会。”
“她要把你带到纽约去吗?”
“是的。可我不想去。我恨纽约之行。我会很苦恼的。”
“那干吗还要跟她去?”
“我不得不跟她去,这你是知道的。我在挣钱,和她分手,对我说来损失太大。”
他又捡起剃刀,把脸上的肥皂弄掉。“坐下,”他对我说。“只要一会儿,我到浴室里去穿衣服,五分钟就好。”
他从椅子里拿起衣服,扔在浴室地上,接着走进浴室,砰地把门关上。我在床边坐下,开始咬指甲。整个儿事情像在做梦;我觉得自己像个木偶。不知道他这会儿作何感想,准备怎么办。我环顾四周,这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男子的卧室,凌乱而缺乏个性。鞋子很多,多得根本穿不了;还有成串的领带;镜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大瓶洗发液和一对象牙梳子。没有照片,没有小影,这类东西一点也没有。我凭着直觉寻找这类东西,以为房间里至少会有一帧照片,也许放在床头,也许在壁炉架搁板的当中,一帧镶着皮边镜框的大照片,但是没有。我只看到一些书,还有一箱香烟。
果然,五分钟之内他穿好了衣服。“走,下楼到平台去,陪我吃早饭。”
我看看表说:“没时间了。我这会儿本来早该在服务台换车票了。”
“别管这些,我一定得跟你谈一谈,”他说。
我们沿走廊走去,他按铃招呼电梯。我暗暗想,他自然不知道再过一个半小时左右,早班车就要开车。一会儿,范·霍珀夫人一定会打电话到服务台去问,我是不是在那儿。
我们乘电梯下楼,一路没说话,又沉默着走上平台,早餐桌子都已布置停当。
“你吃点什么?”
“我吃过早饭了,”我告诉他。“无论如何我在这里只能再果四分钟。”
“咖啡、煮鸡蛋、吐司、果酱。再来一客蜜桔。”他吩咐侍者拿早饭来,接着就从衣袋里取出一块刚石片,开始修挫指甲。
“这么说来,范·霍珀夫人对蒙特卡洛厌倦了,她想回家。我跟她一样,也想回家。
她回纽约,我回曼陀丽,你爱上哪儿?自己选择吧。“
“别开玩笑,这时候还说笑话真不该,”我说,“看来,我得去弄票了,就在这儿告别吧。”
“如果你以为我是那种在吃早饭时故作滑稽的人,你就错了,”他说。“清早总是我脾气最坏的时候。我再说一遍:要末跟范·霍珀夫人去美国,要末跟我回曼陀丽老家,两条路由你选择。”
“你是说,你想雇一个秘书之类的人?”
“不,我是要你嫁给我,你这个小傻瓜!”
侍者送来早饭,我两手放在膝上,看他把咖啡壶和牛奶壶一一摆上桌子。
“你不懂,”侍者走开后,我说。“男人可不找我这样的人结婚。”
他放下小匙,瞪眼望着我,问道:“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看着一只苍蝇落在果酱上,他不耐烦地一挥手把它赶走。
“我说不上来,”我一字一顿地说。“说不清,至少有一点:我不是你那个圈子里的人。”
“什么圈子?”
“曼陀丽啊,你知道我的意思。”
他拿起舀匙,吃了一点果酱。
“你简直和范·霍珀夫人一样无知,愚蠢。关于曼陀丽你知道些什么呢?你是不是属于那个圈子,只有我才能下判断。你以为我是一时冲动才向你求婚的吗?因为你说了不愿去纽约?你以为我要你嫁给我,就像我开车带你出去一样;对了,还有第一次请你吃饭,都仅仅为了表示我的仁慈?难道你不是这样想的吗?”
“我正是这样想的,”我想。
他一面把果酱厚厚地涂在吐司上,一面说:“总有一天,你会发现慈善决不是我的优良品质。眼下,我看你什么也不明白。你还没给我一个答复。你打算嫁给我吗?”
即使在神魂颠倒、忘乎所以的时刻,我也从未想过这种可能性。有一次,同他一起乘车出去,走了好几里路两人一言不发,我就开始胡思乱想,想象他病了,病得厉害,甚至昏迷着说胡话。他派人叫我去护理。我一直幻想着,刚想象到我把花露水敷在他头上,汽车回到旅馆了,故事也就此收场。还有一次,我想象自己住在曼陀丽地界上的一座小屋里,他有时也跑来看我,两人坐在炉火前。可突然谈到婚姻,弄得我六神无主,甚至大为震惊,就好比求婚的是英王。这事听上去不像是真实的;可他在一边自顾自吃着果酱,好像这一切都挺自然。在书上,男人跪在地上向女人求婚,还得有月光陪衬。
根本不像这样,在吃早饭的时候谈婚姻大事。
“看来我的建议并不太对你的胃口,”他说。“遗憾!我还以为你爱我呢。这对我的自负倒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我确实是爱你的,”我说。“非常非常爱。你弄得我好苦。整个晚上我都在哭,因为我想大概从此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我记得,他笑了,并从餐桌那头向我伸过手来。“为此,愿上帝保佑你,”他说。“你对我说过,做个三十五岁的神气女人是你的抱负,到了那一天,我还要跟你提起此时此地的情景。当然,你一定不会相信我的话,但我要说,要是你不会变老多好!”
这时,我已开始感到羞怯,并因为他笑我而着恼。这么说来,女人不该向男人作这样的表白,这类事情,我还得好好学一学。
“好,就这么定了,行不行?”他一边说,一边继续吃涂果酱的吐司。“你不再是范·霍珀夫人的伴侣,而是开始和我作伴。你的职责几乎同以前完全一样,我也爱读图书馆新到的书报,也要人在客厅里摆上鲜花;饭后我也爱玩玩贝西克,也需要有人替我斟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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